四川轻化工大学音乐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及《四川轻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及学科实际情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稳妥做好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现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院长任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小组,由学院推荐专家不少于7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专家参加研究生复试考核。
(三)学院按需确定复试工作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识别、考生联络、现场复试组织、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
三、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已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符合照顾及加分政策考生)。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复试。
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复试有效性,本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充足适当扩大复试差额比例。
四、复试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考生请于2026年3月29日下午13:00-15:00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报到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雅韵楼A4001。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一)《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二)考生本人初试准考证;
(三)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另需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六)往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结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七)考生提交的其他科研、获奖、认证情况的各项证书各一份。
以上所有资料在复试报到时均需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院指定专人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及创新能力测试:含曲目难度、技术能力、音乐作品表现能力、作品创新能力。
(1)声乐方向:美声唱法需演唱4首声乐作品,包含中外歌剧选段、中外艺术歌曲、中国近现代创作作品(外国作品须原文原调);民族唱法需演唱4首声乐作品,包含中国歌剧选段、中国艺术歌曲、中国地方民歌(含改编)、中国近现代创作作品。
(2)钢琴方向:练习曲(相当于莫什科夫斯基Op.72及以上程度)、乐曲(中、外作品均可)、复调(需三声部及以上赋格,如有前奏曲需演奏)、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各一首。
(3)音乐教育方向:笔试科目(和声学);面试包含三个内容(1.在钢琴、声乐、器乐、舞蹈4个类别中自选1项参考,准备1部作品展示;2.即兴弹唱;3.现场微课)。
注:音乐教育方向考生的声乐、器乐、舞蹈考试项自备伴奏,电子音频伴奏提前1个工作日发送电子邮箱380062190@qq.com,文件名为姓名+曲目,格式为mp3或者wav;现场伴奏仅提供钢琴且自带伴奏人员。即兴弹唱曲目、现场微课内容现场抽取,范围为人音版七年级唱歌课;
3.综合素质测试:测试项目含语言表达、舞台心理素质、舞台形象与着装、舞台台风和练耳(练耳独立考核并计分)。
注:练耳科目测试采用音频播放,学生听答形式。为了保证学生能详细知晓考试要求,学院将题干提前发至每一位学生,以便提前熟知。
4.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英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测试时长每位考生不低于3分钟。
5.心理测试:考生按照学院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测试成绩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分(其中练耳10分),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分。
2.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或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练耳测试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不达该项分值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于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科本科主干课程:《和声应用基础》《基本乐理》(参考书目:《和声应用基础》,胡向阳著,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基本乐理》(第六版),贾方爵著,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考试方式为线下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9:00开始,复试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雅韵楼。
(二)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声应用基础》2026年3月29日14:00;《基本乐理》2026年3月29日16:2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复试费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按学院通知的缴费流程完成复试费缴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八、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体检表》,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将有本人近期照片及盖有医院骑缝章的体检表邮寄到学院(四川省自贡市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A4005,黄老师收,电话:18408290450)。逾期无故未邮寄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及相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依序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考生。
若有追加计划或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学院根据录取规则递补录取。递补拟录取时,已被他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向下依序递补。
(二)录取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时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分别单列排序,并按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初试科目考试单元依序成绩高者优先。
(四)在录取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科研创新能力。
(五)研究生院将学院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计划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然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7天)。
(六)研究生院将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已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远程录检,同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后,再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十、考生须知
(一)阅读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复试环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use.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复试环节包括缴纳复试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笔试、现场面试等环节。所有复试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所有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学院通知,了解本学院/专业的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复试过程要求
1.复试过程中禁止使用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2. 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复试区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等,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或复试结束后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本人复试内容,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复试过程中,复试工作人员可根据情况询问个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对考生情况进行查验,考生应当配合。
5.考生无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将视为个人放弃复试。
十一、其他说明
(一)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学院以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复试科目、加试科目笔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考生不遵守复试考场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及本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二)咨询方式:
1. 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813-5505850
2. 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813-5505507 18408290450
咨询邮箱:380062190@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音乐学院A4001室
(三)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音乐学院申诉受理人:罗立章 0813-5505550
(四)投诉监督: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
投诉电话:0813-5505625。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十三、复试的回避
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音乐学院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