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年级/社团初评、学院终评得出2024——2025学年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拟推荐个人与拟推荐组织。
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11日,如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813-5505925)。
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年级/社团初评、学院终评得出2024——2025学年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拟推荐个人与拟推荐组织。
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11日,如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813-550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