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乐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的公示

发布者:郑凤琼发布时间:2025-04-01浏览次数:10

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 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得出,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如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应(联系电话:0813-5505925)。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名册